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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美术学院关于评选2017—2018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先进班集体”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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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1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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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,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良好风气,激励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学校决定开展湖北美术学院2017—2018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办法

依据《湖北美术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办法》(湖美校学字〔2014〕4号)要求执行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的名额分配方式,以各系(院)符合评选对象的学生人数或班级为基数,原则上按照5%、3%和10%的比例进行分配,各系(院)评选名额分配如下:

系(院)

三好学生

优秀学生干部

先进班集体

中国画系

15

9

1

油画系

14

8

1

版画系

13

8

1

壁画系

10

6

1

雕塑系

15

9

1

动画学院

38

23

3

水彩画系

13

8

1

美术学系

20

12

2

设计系

35

21

3

环艺系

28

17

3

服装艺术设计系

29

17

3

工业设计系

26

15

2

合计

256

153

22

三、评审程序

(一)成立评审小组。各系(院)成立评审小组,由系(院)党政领导担任组长,辅导员、办公室主任、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,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、宣传、协调、审查和上报工作。

(二)班级民主评议。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,人数不少于5人,班长任组长。民主评议学生根据自愿填报的各类荣誉推荐登记表格,经70%及以上民主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后,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班级,上报系(院)评审小组。

(三)审核公示批准。系(院)评审小组,依据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进行全面审核,确定评选名单后在系(院)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;由学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(一)各系(院)评审小组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有关要文件要求,各项评选工作落实到位。辅导员要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各类评选推荐表格,要求公文规范,字迹工整,内容表达准确。

(二)各系(院)应在11月22日前上报本系(院)评审小组名单、各类荣誉称号的获奖名单、推荐登记表格及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,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。

(三)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公示内容需提供系(院)、学生工作部和纪检监察审计处举报电话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,一经核实,取消评选资格,同时减少该系(院)本学年度和下一学年度评选名额。

附件:1.湖北美术学院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

2.湖北美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

3.湖北美术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

4.2017-2018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先进班集体”汇总表

湖北美术学院

2018年11月6日

附件1:

湖北美术学院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

姓 名

性 别

民 族

政治面貌

出生年月

系(院)专业

学 号

学年平均成绩

担任职务

盖 章

年 月 日

盖 章

年 月 日

备注:获奖情况需附复印件,否则不予认可。

附件2:

湖北美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

姓 名

性 别

民 族

政治面貌

出生年月

学 号

所在院、系、年级及所任职务

盖 章

年 月 日

盖 章

年 月 日

备注:获奖情况需复印件,否则不予认可。

附件3:

湖北美术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

系(院)

年级专业

班级名称

学生人数

党员人数

班干部人数

盖 章

年 月 日

盖 章

年 月 日

备注:获奖情况需附复印件,否则不予认可。

附件4: 2017-2018学年“三好学生”

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先进班集体”汇总表

序号

姓名

系(院 )

年级

学号

获奖类别

备注

(备注:汇总表学生姓名必须准确无误,否则会导致荣誉证书姓名错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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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美术学院 2018年116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