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: 根据《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(试行) 》,我校 设立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,旨在表彰和奖励德、智、体全面 发展和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优秀学生,激励我校广大学子崇德、 笃学、敏行、致美。为有效推进特等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就有关 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对象 2017-2018学年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一等奖获得 者。 二、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优异、专业技能精湛、创新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 出。 三、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/人,总名额数原则上为每学年 10 人。学校依据绘画类专业(含理论专业)与设计类专业 参评学生基数,并参照两个专业类别中包含的系(院)数进行协 调和分配。根据我校 2017-2018 学年在校生人数,具体分配如下:
专业类别 系(院)名称 大二及以上学生数
具备申请 资格人数
名额
绘画类专业
(含理论专
业)
中国画系 308
2766 83 6
油画系 275
版画系 258
壁画系 211
雕塑系 292
动画学院 770
水彩画系 258
美术学系 394
设计类专业
设计系 697
2349 70 4
环境艺术设计系 557
服装艺术设计系 574
工业设计系 521
总计 5115 153 10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本人申请。符合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特等奖学金申请条件、自愿申请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特等奖学金的学生,应如实填写《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申请表》,向所在系(院)提出申请。
(二)系(院)推荐。各系(院)奖学金评议小组和评定工作组根据申请学生在道德品质、课程成绩、专业获奖、科研成果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,推荐 2 名学生作为特等奖学金候选人,经系(院)党政联席会通过后,在系(院)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,然后报学生工作处。
(三)学生工作处组织校级评审。
1.专业作品展示。绘画类学生提交本人创作作品 2 件,设计类学生提交本人设计作品 2 件,美术理论类学生可提供创作作品、论文、调研报告等与专业素质相关的支撑材料。学生提交的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,涉及到著作权、专利权纠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。学生工作处集中组织申请人作品和材料的展览、展示。
2.专家评委评审。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委,根据候选人提交的专业作品和材料,结合综合表现情况,对其专业能力和创新成果进行综合评定打分。专家评委原则上为 11-15 人,将从各系(院)正、副主任及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抽取产生。参评学生最终得分以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计算。计算平均分时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。
3.拟定获奖名单。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,在专业类别(绘画类和设计类)内按由高到低顺利排序,根据各专业类别分配的名额数,拟定特等奖学金拟获奖名单。
(四)校级公示。学生工作处将拟获奖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五)校领导审批。拟获奖名单经校级公示无异议后,报校领导审批。
(六)奖金发放与监督。校领导审批确定获奖名单后,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,财务处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银行卡。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评审及公示期间,学校和系(院)分别设立举报、监督电话、邮箱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、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或评审过程中有违规、违法行为,一经核实,则取消该生当年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参评资格,并取消其一等奖学金获奖资格,情节严重的,将根据规定予以处理。
六、加强组织领导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系(院)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成立以党政领导担任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组,实行责任到人,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。
(二)加强宣传,规范操作。各系(院)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对特等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,发挥特等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,扩大特等奖学金的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。要及时在系(院)网站、公告栏、班级发布特等奖学金申请、评审公示结果、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等相关信息。
(三)坚持标准,严格审核。各系(院)在评审推荐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学生的参评资格,坚持竞争与择优原则,确保评选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请各系(院)于 3 月 20 日(周三)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生工作处:
1.系(院)评定工作会议记录及照片;
2.2017-2018学年获湖北美术学院特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(电子及盖章纸质材料) ;
3.《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申请表》纸质材料。
附表: 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(单项)申请表
湖北美术学院2019 年 3 月 5 日
附表:
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申请表 (2017- 2018 学年)
系(院): 专业: 年级:
姓名 性别 学号
政治面貌 民族 联系电话
课程成绩平均分
本学年所
获荣誉
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
先进事迹
(可附页)
申请人签名:
年 月 日
推荐理由
推荐人(辅导员或班主任)签名: 年 月 日
系(院)
意见
系(院)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:
(院系公章)
年 月 日
学校意见
盖 章
年 月 日
说明:1、此表必须正反面打印;
2、所获荣誉必须是评选学年内获得;
3、申请学生须提供在道德风尚、创新能力、文体活动、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
突出的支撑材料
制表: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处
湖北美术学院 2019 年 3 月 5 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