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落实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,依据《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18—2019学年“优秀班级心理委员”的通知》(湖美校学字〔2019〕3号)要求,我系结合实际情况,成立系本科生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议小组、评定工作组。具体名单如下:一、评优评先评定工作组
以党政领导担任组长,辅导员、专业教师、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,负责院评优评先工作过程的指导,对初评材料进行审核,拟定获奖名单、等级。
组长:邓文清 李梁军
副组长:张 锐
成员: 杨艺 龚乾 王康 贺 诚 赖慧蓉 胡凌珺
二、评优评先评议小组
以辅导员为组长,各班级班委、学生代表为成员,负责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,初拟获奖名单、等级。
组长:胡凌珺 柯静 段思彤
各年级评议小组成员:
15级:唐程 胡徐英 罗莎 王薪雯 叶宏 罗江春 黄楚君 张寒钧 叶雄雄 李玉婷 代雪婷 邱思瑶 陈心蕾
16级:郭珏 陈玉洁 汪泉 张丹芮 谢憬玥 张卓异 王佳琪 龙梦婕 刘梦莹 蔡梓淇 代程程 康淑宇 刘千铷 孔正 李旭晖 余昕 邓安琪 张峻玮 王欣 王元利 颜晶晶
17级:李菲尔 王佳钰 孙婧瑞 陈凯思 陈丝雨 梁震堃 杨萍
蔡紫薇 何迎春 范思贝 林宇捷 胡清雅 李晗 张贝 吴颖莉
何知燃 程新玲 李锶淇 王如婷 柯梦琦 陈舒婷
18级:陈斯婧 刘俊杰 夏洁莹 黄治成 匡茂林 刘昱琪 彭悦钱正英 韩晓函 黄灿 方贞力 程海龙 袁吴迪 杨晶 胡豪平 段飞飞 胡格伦 魏思琪 彭俊杰 马智钧
特此公示,公示期为2019年4月12日-4月15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提请系部办公室,电话:027-81317608。
湖北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
2019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