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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学生会分团委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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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1-10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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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
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开展,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,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,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,完善“自我学习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”的管理体制,特制定本条例。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,要热心为同学服务,关心他人,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,在各方面做好工业设计系学生的表率。

第二章 学生会分团委职责

一、主席团及副主席的职责

1、负责系学生会的全面工作,并主持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,对学生会重大事务做出决策;

2、负责学生会干部的自身建设,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;

3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汇报工作;

4、指导、协助、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,协调各方面的关系;

5、学生会副主席对学生会负责,并受其监督。

二、秘书处及副秘书长的职责

1、协助主席团做好学生会考核工作,对学生会进行监督考评;

2、负责每次会议通知工作,会议考核,会议记录,并对每次会议做总结;

3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(如文书打印、工作监督、档案管理、对外联络、会议记录、办公室值班等);

4、负责每月各部门计划及总结的整理工作,每次活动新闻稿及总结整理工作,每月各部门 会议记录情况,每月整理后上交主席团;

5、及时反映学生在学习、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,配合主席团做好各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;

三、学宣部及副部长的职责

1、负责对外宣传,负责学生活动的场景布置、学生会常用宣传材料的购置、保管;

2、积极宣传我系各项工作及先进学生事迹;

3、配合学生会各部门、分团委等做好各项宣传工作;

4、组织宣传有利于学生的各项活动,丰富学生大学生活;

四、生活部及副部长的职责

1、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,主持本部门有关会议,主持并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;

2、完善和制定宿舍卫生检查制度,组织好检查、监督工作,做好宿舍卫生管理工作;

3、负责开展有关丰富学生生活方面的活动,帮助解决学生在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等;

五、文体部及副部长的职责

1、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,主持本部门有关会议,主持并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;

2、与院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;

3、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演出;

4、发掘和培养文艺骨干,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,配合院、系的各项文艺工作;

六、竞赛部及副部长的职责

1、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,主持本部门有关会议,主持并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;

2、开展各种竞赛活动,收集参赛信息,组织参赛事宜,协助做好院系各项赛事等事项;

3、协助其他各部门活动的开展,团结各部关系;

七、系分团委的职责

1、协助党组织做好团员思想政治教育、积极分子的考察等工作及系部学生活动的开展等工作;

2、指导各班团支部做好各班的团支部工作;

2、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思想进步的相关活动;

第三章 湖北美术学院学院工业设计系学生会分团委例会制度

系学生会是高校大学生自我管理的先进学生组织。长期以来,我系学生会在调动学生积极性、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。因此,为加强我系部学生会主席团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,使学生会工作系统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更好的促进系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发展,特制定系学生会例会制度。

系学生会例会包括全体例会、各部门例会、临时会议三种。

一、全体例会

1、全体会议由系部学生会主席团主持。

2、全体会议每星期举行一次,时间定于周一下午5:00在A6教学楼202教室召开。全体学生会成员必须参加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
3、会议内容:各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学生会有关事务,总结各部门工作情况,各部门需指派一人作出本部的工作总结,并为下阶段提出初步的工作计划,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各部门前段时间的工作,落实下阶段的工作重点,讨论学生会重大事务并作出决定。

4、有事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,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者,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二、部长会议

1、部长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,如有特除情况由副主席主持。

2、系学生会各部部长均需参加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部长不能参加的,需指派一名副部长或相关人员参加,并向主席团请假,不得无故缺席。

3、学生会部长会议本着简短实效原则,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,总结上周工作,布置近期主要工作,以及安排其它事务。

4、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者,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三、各部门例会

1、部门会议由各部门确定时间定期召开,由部长主持会议,副部长、各成员按时参加。

2、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,落实下一阶段的计划安排,布置工作任务。

3、各部门定时召开例会,具体制度自行制定,将会议主要内容报于主席团,并对此进行安排调整。无特殊情况,不得取消例会;有特殊情况,可临时召开会议,每次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做好会议记录

4、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者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例会要求:

1、参会人员在开会之前必须将手机关掉或调为振动。

2、参会人员要如实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,汇报要求言简意赅。

3、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,经过讨论通过后,参会人员需服从安排。既团结合作,相互配合。

4、与会人员应积极发言,对学生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或要求。

5、例会前五分钟签到,例会内容由秘书处专门负责记录,并由秘书处整理归档。

6、对于部长会议及全体会议,三次迟到参加会议者将要求退出学生会。事假三次违者退出学生会,缺席一次退出学生会。

7、每次例会结束后,主席团将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做出总结。

第四章 工作制度

一、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,以WORD文档格式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秘书处整理并存档。

二、各部在学期末,以WORD文档格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秘书处整理并存档。

三、各部在组织活动前提交工作计划,活动结束后一星期之内提交工作总结。

四、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。

五、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开展活动,并对系部学生会、分团委分配的工作认真负责的完成,不得拖延。

六、秘书处负责做好档案制度,把所有书面文件进行存档,以便日后保存和调整。

七、各部设置专职文书,负责起草工作计划、总结等文件,要求字迹工整、内容合理、切实可行。

八.秘书处收集的文件除备份外,每月第一天时上交主席团一份,主席团如临时需要及时交予主席团;

九.各部门在组织活动时遇到什么问题必须找主席团进行协调;安排工作必须责任到人。

第五章 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

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,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,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,特定本制度。

一、奖惩标准如下:

奖励制度:

每学期评出优秀学生会干部,以“平时评分”和“总评”为依据,被评为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“学生会优秀干部”享有“学院奖学金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团员”“党校学习”及“预备党员”的优先权利。

惩罚制度:

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:

A一次未完成正常布置任务者

B例会迟到、旷到及破坏会场秩序者

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:

A 3次旷到例会者及3次警告者,自动退出学生会。

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、学生会形象者,自动退出学生会。

C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,考察期为两周,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。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出学生会。

D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,一经查实,自动退出学生会。

E多次请假以至不能正常参与学生会工作者,经主席团及其部长讨论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。

学生会评优制度:

(1)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优活动,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推荐两名优秀干部人选,各部门部长、主席团及分团委成员最终决定优秀干部人选。

(2)优秀干部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
A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

B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开展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,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。

试用期制度

(1)学生会新成员进入学生会试用期为2个月。

(2)试用期结束后需进行严格的考核,考核分为学生会例会考勤和平时表现两个方面。

(3)由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对考核结果进行民主评议,通过考核的成员予以留任,未通过者自动退出学生会。

第六章 附则

(一)本制度由湖北美院工业设计系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,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。

(二)系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,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。

(三)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湖北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

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